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》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现将《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(草案)》《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(草案)》予以公布。欢迎市场各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请以电子邮件方式,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8月 11 日之前(含该日)反馈至郑州商品交易所。
联系人:舒经理 0371-65612066 rwshu@czce.com.cn
郭经理 0371-65610339 guohua@czce.com.cn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修订说明
2.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(征求意见稿)
3.《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》修订对照表(征求意见稿)
4.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(征求意见稿)
5.《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》修订对照表(征求意见稿)
郑州商品交易所
2026年8月 5日
附件3.《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期货业务细则》修订对照表(征求意见稿)
附件5.《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》修订对照表(征求意见稿)



